為了償還個人債務,我市鏡湖區一名有著大學學歷的80后女社工,偽造公章收據,欺騙58戶保障性住房居民繳納租金,侵吞租金達27萬余元。5月24日上午,鏡湖區法院1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由鏡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舒貪污一案當庭宣判,依法以貪污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這也是鏡湖區首例由新成立的監察委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職務犯罪案件。
鏡湖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張舒在擔任鏡湖區濱江公共服務中心新蕪路社區工作人員期間,為償還個人債務,通過網絡購買了偽造的蕪湖市鏡湖宜居投資有限公司公章及收據,利用其負責社區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請及租金收繳的職務便利,使用辦公電話通知多名保障性住房申請戶和承租戶到其辦公場所繳納租金,通過開具購買的假收據并加蓋假公章,共收取58戶保障性申請戶和承租戶繳納的租金278970元。事后,為掩蓋犯罪事實,被告人張舒將已開具的兩本收據存根予以銷毀。案發后,被告人張舒的家屬為其退出全部贓款。
鏡湖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舒身為社區工作人員,在負責社區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請及租金收繳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共計27897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張舒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家屬代其退出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關于辯護人對被告人適用緩刑的建議,法院認為被告人到案后,雖有坦白和退贓的從輕情節,但其犯罪對象的財物涉及國家優撫人員,且人數眾多,影響惡劣,依法不應對其適用緩刑,對辯護人的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為保護國家的廉政建設制度,懲罰犯罪,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作為有著大學文化的女社工,被告人張舒站在被告席上流著淚陳述、懺悔的一幕令人既惋惜又嘆息,也讓現場約300名來自鏡湖區各公共服務中心及社區的旁聽人員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
顧婭 文 張貝 攝
我市2018年“平安志愿者日”暨服務旅游旺季誓師大會舉行 閆五一等參加
清鎮市易地扶貧搬遷 103戶低收入群眾搬新家
周口市多部門聯合督查考評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
高速三門聯絡線初步設計獲省發改委批復
人大代表為民履職 傾情助力脫貧攻堅
為還債鋌而走險 女社工貪污保障房租金獲刑3年
貴陽城管局迅速行動應對暴雨 加強城區防汛工作
程武出席市委統戰部主題黨日活動
市委農工委到平山縣古月鎮楊家灣村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及結對幫扶“送溫暖”活動
吉首市委常委會召開第4次(擴大)會議
惠城多舉措提升基層醫務人員專業素質和服務硬實力
吳群剛檢查調度防洪度汛工作
北京多條公交線路臨時調整
市經信局舉辦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宣講會
新建區財政收入實現首季“開門紅”
洛南重獎脫貧攻堅創業就業先進
明日有陣雨或雷陣雨 氣溫有所下降
2018年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云南分會場啟幕
長沙:小升初跨區升學需“一表兩證”
云霄縣行政服務中心:優化政務服務 提升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