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府投資市屬非經營性項目實施代建制工作方案》(摘要)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踐行“四個走在全國前列”重要要求,改革政府投資市屬非經營性項目管理,穩妥推進實施代建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代建制是指政府依法設立或委托專門的代建項目管理機構,負責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規模、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項目使用單位的制度。市政府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要來源,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維修改造的市屬非經營性項目,原則上均實行代建制。
(一)政府投資資金包括:
1.財政性資金;
2.政府性貸款及各有關部門統借統還資金;
3.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自有資金;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政性資金。
(二)非經營性項目包括:
1.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及業務用房項目;
2.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社保及廣播電視、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市政公用設施等社會事業項目;
3.環境保護、水利設施、園林綠化、市政道路、普通公路、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內河航道建設、政務信息化項目;
4.政府指定實行代建的其他非經營性項目。
立項總投資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應當實行代建。
(三)不實行代建的范圍:
以下政府投資市屬非經營性項目,經市發展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不實行代建,由項目使用單位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建設:
1.總投資不足1000萬元的項目;
2.涉及國家安全與國家秘密、搶險救災等特殊項目。
二、代建程序
(一)編報項目建議書。項目使用單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及有關規定編報項目建議書。項目使用單位為市直部門下屬機構的,應當先報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二)實施項目審查。項目建議書由市發展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查并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市發展改革局在批復項目立項時,應當明確項目是否實行代建。明確不實行代建的,應當抄送市紀委監委和市財政、審計等部門。
(三)簽訂代建協議。實行代建的項目,由項目使用單位和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就代建項目簽訂代建協議,協議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管理的范圍、內容、目標、委托事項和雙方的職責等。
(四)開展項目規劃設計并報批。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根據項目建議書批復意見,組織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并按規定報批。代建項目工程造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遵循投資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或最高投標限價、預算或最高投標限價控制結算的原則,實行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
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根據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編制初步設計及概算。項目初步設計實行限額設計,并按規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概算原則上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總投資;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總投資的,應當修改初步設計或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當以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作為項目投資控制最高限額。
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做好投資規模和進度控制,確保投資不超過經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確因重大自然災害、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受地質等自然條件制約、人工材料漲價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設計變更、建設標準變更、造價增加,需調整概算的,應當由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和項目使用單位共同提出,按現行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報批。
(五)開展項目招標和建設監管。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發展改革局核準的項目招標方式和范圍,依法依規選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服務等單位及采購設備,并辦理相關委托手續。
項目資金管理按現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對代建項目單獨建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代建項目建設資金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對項目財務管理要嚴格按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實行會計建賬管理。
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監督指導參建單位科學合理做好項目質量、安全及工期進度管理,確保項目按期保質交付使用。
項目建成后,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項目使用單位使用,并按規定向市財政局申請辦理項目工程結算和配合項目使用單位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手續。
(六)項目移交和歸檔。自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之日起,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在3個月內,按照市財政局批準的資產價值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收集、整理、歸檔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文件資料,建立有關檔案。在向項目使用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時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項目使用單位和有關部門移交。
項目交付使用后,項目使用單位負責項目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和維護管理工作,定期向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通報保修期內項目維護情況。參建單位負責工程質量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內的工程質量保修。
三、職責分工
(一)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職責
市發展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項目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代建項目的投資綜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或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審核下達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并將代建項目納入市年度財政投資計劃管理;按規定組織項目稽察和項目建設后評價。
市財政局對代建項目的財務活動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安排項目年度基建支出預算,按進度審核撥付建設資金,并對建設資金使用績效進行跟蹤評價,審查工程預、結(決)算。
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按權責分工辦理各項審批手續。
(二)項目使用單位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或估算總投資不足3000萬元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程序報市發展改革局;
2.根據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確定的建設規模和總投資額,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提出項目使用需求意見,在初步設計階段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內容和投資提出具體的使用功能配置要求,明確項目使用的績效目標;
3.會同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編制項目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協助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報告;
4.負責項目土地確權,協助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辦理報建報批等有關手續;
5.參與審查代建項目的工作方案、工作計劃和項目管理目標,并參與監督檢查;
6.參與評價參建單位的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反映代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違規行為;
7.參與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接受項目使用移交,負責項目保修期維護管理;
8.指派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代表項目使用單位協調處理工程建設中的有關事項。
(三)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1.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及報審,辦理有關報建報批手續;
2.制訂代建項目工作方案、工作計劃和項目管理目標;
3.依法組織代建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服務、材料設備等的招標采購工作;
4.負責代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投資控制、質量安全工期進度、信息檔案等管理,組織代建項目的中間驗收、竣工驗收、項目使用移交等;
5.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協助使用單位編制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6.對參建單位的資金撥付申請提出審核意見;
7.編制代建項目工程預算、結算、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8.負責評價參建單位的合同履行情況,對項目規范運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經常性的內部審計;
9.向市發展改革局等相關部門和使用單位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將代建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并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四、保障措施
(一)組建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
(二)制定項目代建管理辦法。制定政府投資市屬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辦法,確立代建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法人地位,完善代建管理體制、明確各方權責邊界、實行直接代建模式、擴展代建制適用范圍、建立報審報批協調機制、強化代建全過程監督。
(三)建立代建項目獎罰監管機制。
奮進南充 開放前行
省財政廳聯合調研組來瀏開展宏觀稅負專題調研
石家莊市黨政代表團赴杭州學習考察
市政協召開第五次雙月協商座談會
西安市物價局在各級領導干部和黨員干部群眾中開展“黨的十九大報告和黨章”誦讀活動
市委六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的系列改革文件④
我社參加全省供銷社系統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動員會
《走進百年古村 感受莞邑風情》連續報道:“康王寶誕”昨晚開幕 堅定自信心發展石排旅游文化事業
東風小學開展教師師德師風自查自糾活動
美公布俄“寡頭”名單 俄官員:制裁嚇不倒俄羅斯
寧波刷支付寶繳通行費收費站再增24座
邵陽安監加強督查 確保非煤礦山安全度汛
廣元公安歷時兩年為910名受害群眾追回1.13億贓款
我市德育品牌創建工作再上新臺階
陳利音深入新店子鎮調研精準扶貧推進工作
育英學院計算機大賽收獲滿滿
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
黨建引領 道路提質改造暖人心
市統計局“五抓五提”做好農村統計年報工作
“山寨網站”抄襲高校官網被關停 相關部門展開調查